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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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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6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4月24日前,各单位统计上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填写《2026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1),并报行政楼人事处314办公室。

2.4月20日-4月28日17时前,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上操作流程见附件2。

3.5月7日前,学校组织申请人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5月8日前,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人事处,并进行现场确认,学校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

5.5月13日前,学校对申请人进行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5月15日前,学校公示结果。

7.5月25日前,人事处整理申报材料并报送至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申报条件

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学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过)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三)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参加学校指定医院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六)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测)。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请根据材料清单(附件3)提供,学历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无误的,不需再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对于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无法比对验证的相关证书,仍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进行现场核实。无法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四、相关事宜

(一)教师资格认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做好宣传及报名统计工作,并按时间安排及时报送统计表,逾期不报视为无人申请。

(二)不明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杜思锦;电话:8666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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